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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达标"后可获国家奖助学金
  2007年07月12日 作者:吴晶 霍殿林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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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7月12日电(记者 吴晶 霍殿林)教育部有关负责人12日在教育部门户网站进行在线咨询时表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均可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享受助学政策。

    但是,这位负责人指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需达到以下条件,才能获得相应的国家奖助学金。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它们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相关的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质量、学费标准、招生录取分数、一次性就业率、学科专业设置等因素,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一步了解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教育部门户网站自7月2日起开设在线咨询专栏,迄今已收到近万条提问,内容主要涉及国家资助政策的资助对象、具体内容、资助标准、主要途径、享受资助的学校以及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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