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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周祖臣)广西壮族自治区日前从自治区教育厅和公办普通高校中选派8名在职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到8所民办普通高校担任党委书记兼督导专员,任期4年。任职期间,原有职级不变,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津贴等待遇由原单位负责。
据悉,这8名干部将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支持学校和校长依法行使职权、规范管理;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学校的党建、统战、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中国教育报》2007年9月4日第2版
(责任编辑:颜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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