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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省南昌市在发展民办教育过程中,深入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采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思路,一手抓服务、一手抓管理,引领民办教育由数量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有力地推进了南昌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南昌市紧紧围绕大开放战略和全力打造“学在南昌”这一品牌主旋律,在积极促进民办教育由数量发展向内涵发展的转变中,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着力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办学环境、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开创了民办教育的崭新局面。
为了树立和打造一批民办教育品牌,南昌市教育局在全市民办教育机构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南昌市首届民办示范学校”评选活动,经过成果展示、专家评估、社会公示,评选产生了能够代表南昌市民办教育水平的6所民办示范学校、6所民办示范建设学校和3所民办优秀特色学校,从而有力地提升了全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本报记者 徐光明)
《中国教育报》2008年6月26日第3版
(责任编辑:颜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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