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教育 | 国际教育 | 基础教育 | 高等教育 | 职业教育 | 成人教育 | 民办教育 | 民族教育 | 滚动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民办教育新闻 > 时讯快递> 正文
山东:民办改制学校必须达到“四独立”要求
  2000年07月14日 作者:宋全政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山东坚决清理“校中校”

民办改制学校必须达到“四独立”要求

  本报讯(记者 宋全政)日前山东出台文件规定,在2009年春季开学前,山东按照民办机制运行的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学校,有社会资金参与的新建学校,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非公有性质学校,一律要按规范后的新机制运转。

  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近年开展的办学体制改革试验中,部分改制学校的办学性质模糊不清;一些地方通过学校改制举办重点校、校中校,破坏了教育公平;有的学校因为改制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甚至有的地方和学校假借改制名义提高收费标准,实行违规收费。为此,山东要求,凡按照民办机制运行的改制学校,必须完全达到“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核算、独立办学”的要求。凡未做到“四独立”的改制学校和未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学校,应于今年10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否则执行公办学校的招生和收费政策或者停办。对于公办学校举办的“校中校”、“校中班”等,要坚决予以清理。

  对于办学水平高、社会声誉好、改制前公办学校特征明显的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要将其规范为公办学校。对原来按照改制政策招收的学生,可执行原收费政策直至毕业。对于非财政性资金比例大、自聘教师多、民办学校特征较为明显的改制学校,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估,由举办学校的人民政府批准,可转为独立的民办学校,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中国教育报》2008年7月14日第1版

(责任编辑:颜金花)

  更多民办教育新闻>>>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直击高考首日(组图)
直击高考首日(组图)
为奥运加油(图)
为奥运加油(图)
·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闭幕仪式在浙...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决群众关...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相关文章
  ·山东清理校中校 民办改制校须达到四独立要求
·山东坚决清理“校中校”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民办教育新闻
  热点关注
 










  评论分析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