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教育 | 国际教育 | 基础教育 | 高等教育 | 职业教育 | 成人教育 | 民办教育 | 民族教育 | 滚动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民办教育新闻 > 依法治校> 正文
河南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7月1日开始试行
  2008年06月26日 作者: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民办学校的钱怎样支取更有章法?7月1日开始实施的《河南省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给出了明确答案。

  该办法规定:民办高校的借款、向学生收取的学费、接收捐赠的财产和国家的资助,不属于举办者的出资。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在校生达到万人以上的民办学校,可设置财务总监。民办高校应定期向校董会、举办者、出资者提供财务报告。 (首席记者 王曦辉 实习生郑雪丽)

(责任编辑:颜金花)

  更多高等教育新闻>>>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为奥运加油(图)
为奥运加油(图)
爱心社的大学生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这里的学生宣讲奥运知识。谢希瑶马媛/文本报记者王鹰/摄
组图:大学生捡废品献爱心
·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闭幕仪式在浙...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决群众关...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相关文章
  ·考研交流:我的人民大学财务管理考研经历
·2005年我的人民大学财务管理考研经历
·安徽一位政协委员呼吁农村校应实行一部门收费
·2006年《财务管理》考点预测及冲刺技巧
·湖北严查农村校财务管理确保新机制顺利实施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民办教育新闻
  热点关注
 










  评论分析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