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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理念·基础·水平
——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特点评述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十一五”期间,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通过重点建设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带动全国高职院校深化改革,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已有28所高职院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2006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国家启动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对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目前,第一批入选的院校正在着力规划建设方案,而那些没有入选的高职院校也在努力按照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标准与要求,全面启动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今天,本刊特邀请有关专家、高职院校的院校长就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问题,谈谈他们的看法和今后的发展思路,供大家学习、交流。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在中德诺浩汽车实训基地实习。本报记者 张学军 摄
■上海市教科院高职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马树超
经过层层筛选和专家的严格评审,第一批有28所院校进入了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行列。纵观这28所高职院校,普遍具有以下四方面的特点。
特点之一:
院校长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领导能力
这28所高职院校普遍有一个能干的院校长,他们在院校长岗位上工作时间比较长,相对稳定,在学院改革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次教育部、财政部文件要求入选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首要条件是“领导能力领先”。这主要是因为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历史还不长,高职院校的社会认可度还不高,投入机制与院校运行机制还不完善,高职院校的发展空间很大,但是任务却更加艰巨。这就对院校长的领导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仅要有先进的办学理念,要有战略规划与战略实施能力,要有很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还需要院校长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院校的发展与管理中去。
这次进入示范院校建设行列的28位院校长,有不少是伴随着其所在高职院校的筹备、建立、建设而成长起来的,具有多年的领导院校改革发展的经历,可以说是我国高职教育大发展阶段的探索者和实践者。同时,在这28位院校长中,管理型、职业型的院校长居多,他们虽然有自己的专业领域,有的还是专家型管理者,但是对于正在发展中的高职院校来说,他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学院的改革发展上,全力做好学院的领导、管理工作。因此,他们在去年年底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上,对本校建设示范院校的基础、目标、思路与措施等都有比较准确的陈述,阐明了他们对示范院校建设的理解与想法,展示了他们的综合素质,包括高职教育理念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等,反映了他们的领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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