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查对象:兼职大学生 人数:50人
工作性质——本专业相关工作:12人 24%家教类工作:10人 20%促销类工作:20人 40%,从事其他类工作:8人 16%;
兼职途径——中介:27人 54%,学校海报:7人 14%,朋友介绍:11人 22%,自己联系:5人 10%;
各种形式侵权——拖付、拒付工资:26人 52%,骗取培训费等费用:7人 14%,其他形式侵权:9人18%,从未遭遇侵权:8人 16%;
维权措施——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6人 12%,找用人单位:29人 58%,找中介:8人 16%,选择沉默:7人 14%。
分析:兼职者维权意识淡薄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学生都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遭遇了侵权的学生大多也不知道如何维权。
激烈的就业竞争等因素导致一些学生选择权益的退让来换取工作机会。石家庄邮电高等专科学校大学二年级学生的陆浩说:“暑期打工的大学生太多了,找个工作机会不容易,所以根本不敢和单位谈签合同的事情。”
从调查结果来看,很多学生并不具有身为“劳动者”的意识,也没有维权观念和知识。“遭遇侵权后,我们通常会选择沉默,因为不知道去哪讨说法。”在为某饮料做促销的冯林称和同班10多名同学也遇到了索要工资难的情况。
调查中,12%学生表示虽然对劳动法规缺少关注,但对一些基本知识还是有一定了解。刚刚结束兼职促销员生涯的大学生张星告诉记者:“最怕的就是辛苦好多天过后领不到工资,所以在上岗前会先和用人单位谈好报酬等条件。”记者问如果领不到工资怎么办,张星马上回答:“向有关部门举报。”但当记者追问向什么部门举报时,张星摇摇头说“不清楚”。
无法律作“坚强”后盾
那么,为什么每到假期,很多单位瞄准大学生?大学生在兼职人群中占何优势?
深圳神州电脑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多次聘用在校大学生做促销。该公司经理张玺坦言,销售市场有淡旺季之分,采取雇佣兼职的方式可以有效节约成本,达到人员的合理配置。
每逢节假日,三鹿集团在各个商场促销会雇佣一些学生为其产品做促销。该集团传媒部部长崔彦锋表示,兼职大学生工作的积极性高是受雇佣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记者从石市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处了解到,每年该处都会接到部分学生的举报投诉电话,投诉内容多为用工单位拖欠、拒付兼职工资。该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分析认为,学生维权意识较弱,所以他们的维权投诉相对别的用工群体来说所占比例还是较低。该工作人员表示,从法律上讲,劳动部门对大学生维权往往爱莫能助。“目前施行的《劳动法》调整对象是劳动者,大学生并不在其中。”
石家庄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处一人士表示,大学生属于一种特殊的用工群体,从年龄上看,他们算是成年人,但从身份上看他们是在校学生,同时大学生兼职往往是一周、一个月等的短期用工,用工单位一般不会签订劳动合同。不过他表示,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用工单位都不能拒付兼职学生工资。大学生打工时最好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一旦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可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