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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郭晓明 通讯员 韩阳)小学生张俏(化名)在体育课上跑步时摔倒,三颗牙齿被磕坏,起诉学校索赔2万余元。近日,石景山法院判决老古城小学赔偿张俏补牙费1900余元、精神抚慰金2000元。
张俏12岁,是老古城小学在校学生。2006年11月21日上午,张俏上体育课时,按照老师要求进行折返跑时摔倒,三颗牙摔折。事发后,学校立即带张俏救治,并垫付了医药费。张俏的父亲没有正式工作,做小时工。学校考虑到张俏的家境,还付了6000元爱心捐助费。但张俏的父亲认为,张俏牙被摔坏是因为学校操场设施有隐患,跑道不平整所致,起诉学校索赔医疗费、镶牙费及补牙等2万余元。老古城小学认为,老师的授课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正常的教学,在课程的组织上科学合理,张俏受伤是自己造成的。
法院认为,学校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体育运动含有一定的风险性,该案中,双方都认可操场是水泥方砖所铺,加大了学生受伤的风险,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张俏要求镶牙及补牙费用以及二次手术费,法院考虑到这些费用没有实际发生,且物价变化较快,从保护张俏的角度出发,认为待实际发生后,再行主张为宜。法院最终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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