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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学习以外的时间做工,把所得工资作为学习费用。”“勤工俭学”,在《现代汉语大词典》上是这样定义的。
这个定义似乎并没有错:每年暑假,简单的如派传单、做促销;复杂的像进行市场调查、家教等,确实总会有一大批大学生为用人单位提供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利用学习以外时间做工”;这个定义又似乎出了错:暑假结束,当“勤工俭学一族”要拿取自己的劳动所得时,用人单位拖延、克扣甚至拒付薪水的情况屡有发生,不少学生根本拿不到报酬,更谈不上将其“作为学习费用”。
又一个暑假即将结束,这个假期,勤工俭学族工作得怎样?记者日前调查了近40名假期打工大学生后发现,一半以上的学生,都有薪水被克扣少付、拖欠不付的遭遇;而由于雇主态度的强硬,较真讨薪者最后也都无功而返。
明明付出了劳动,却拿不到钱;明明该雇主理亏,却讨薪无门。勤工俭学为何会走入如此怪圈?
劳动法专家昨天指出,既不在《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内,也没有专门法律加以规范,法律在“勤工俭学”上出现盲区,这使拖欠工资者很难受到处罚;而即便认为无须将“勤工俭学一族”纳入《劳动法》,法律专家们仍建议出台专门条例,明确规定最低工资、劳动时间等内容,并由教育、劳动部门联合监管。
“勤工俭学一族”为何频频遭遇“恶意拖欠”
要么是招工时出高价、付薪时却给低价;要么是迟迟不肯发放薪水,一拖再拖;更有甚者干脆直接拒付薪酬。在调查了本市华师大、华政、上师大、戏剧学院、工技大、上大等六所高校37名暑期勤工俭学的学生以后,记者发现,用人单位恶意拖欠薪水的方式不少。
“明明我们说好的报酬是每月底薪600元,可是这么热的天,干了大半个月,我们只拿到了100多元钱!”
一提起自己暑假打工的经历,在松江大学城某高校内就读的大学生小杨就愤愤不已。原来,假期时,她接受了为某私人办的培训班发放传单的工作,“当时开出的条件是每月600元的底薪。”
小杨告诉记者,为了这份薪水,烈日炎炎里,她和同学每天在人头最密集的地方发传单,常常汗流浃背、浑身酸痛。可半个月后,他们突然接到一份《工资变更通知》:“说原来的工资制度不合理,要改成根据工作量计算,每发一份传单2分钱。”这样一算,半个月发了近万份传单的小杨只能拿到100多元钱,和之前谈好的大相径庭,“这不是明目张胆克扣工资吗?”
华东政法大学的小张,今年暑假打工时,也有类似遭遇。选择了在本市一家知名电器卖场打工的他,尽管暑假开始至今已经快做满两个月,却没拿到一分报酬:“呵呵,不瞒你说,我5月份的钱还被拖欠着呢!”采访时,他苦笑着告诉记者,就连今年五一期间在这里打工的钱,他也迟迟没能拿到手。
而在上海戏剧学院就读的学生朱某,遭遇的甚至是直接拒付,“我接到一个活,要求为某影视公司在一天一夜的时间内,写一部电视电影剧本,酬劳一次性付清为5000元。”连续忙碌20个小时后,他完成了将近三万字的剧本,交出去后,公司却称拍摄任务取消,因此不需要剧本了,更不会支付酬劳。“可事后,我很快就在外地某电视台看到过根据这个本子拍出的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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