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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所剩下的,只有对那些已逝年月的追忆。追忆那片片漫天飞舞的花絮,追忆那白杨树下暗生情愫的少男少女,追忆那似水般青涩的年华,追忆那过往了的爱情和青春在我的视线里渐渐复活、明晰……
高中三年,我一直默默地暗恋着那个天使一般的女孩魏非儿,但这份感情我并没有说出口,而是选择了沉默。一方面,因为追她的人实在太多,多到已排成了一条长龙,而我实在又不想做中途插队这种违反中华优良传统的事;另一方面,人贵有自知之名,知难而退的道理我还是懂的,不过最重要的是那个和我一起玩屎棍长大的死党陈恒早已是认定了魏非儿是自己万历之初丢失的那根肋骨,大有此生非卿不娶的凛然气概,一轮又一轮地大胆示爱,就差没有像那些浪漫至极的法国绅士一样,在情人节用四五辆豪华的马车驮着一小山似的红玫瑰给魏非儿以表深爱之情了!
我第一次写情书是帮陈恒写给魏非儿的。写完之后我一个人去喝闷酒,那天晚上我喝得酩酊大醉,第一次发现自己泪腺的气势竟是如此磅礴,流出来的泪水任我怎么堵也堵不住,那流不出来的,是我无法诉说的心伤和无语的苦涩。
高三毕业我去了另一个城市读大学,走的时候我让陈恒好好对魏非儿,红着眼的我竟是连一句祝福的话也没多说便消失在了火车茫茫的人海中。
--还是忘记吧,她不需要我的记忆
高二上学期结束的那个寒假,注定我将从此失去所有的快乐而甘心陷入无底的沼泽而苦苦挣扎。
认识她,终于知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是有一见钟情这样的东西存在的。在学校的饭堂,她穿着一身白亮的校服,扎着两条小马尾,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走路文静得没有一丁点声响,当时一眼看见她的我忽然感到一阵心疼。心疼?我被自己吓了一大跳,为什么?才第一次见面,彼此之间都还不认识谈何心疼?事实证明那的确是心疼的感觉,而且一疼就是好多年,一如她停留在我心房里久久不肯离去。
后来,在打听了她是哪个班级后,我将那场爱情攻坚战演绎得极尽荡气回肠,第一次把情书战战兢兢地送出去,而她只用纤弱小手写的那“不合适”三个字就狠狠判了我死刑!想着自己之前为追求她,不顾颜面地在所有人的面前扮演小丑的角色,竟遭受了一次次失望而又绝望的结局,其中欢颜背后的多少辛酸和刻骨的痛楚让我在那一瞬间,不再相信一句话“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上了大学后在网上认识一朋友,不是很熟,但在我印象里,他的一句话使我铭刻至今:青春的年岁里,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场逃不过的劫!事实上如果真要是那样的话,那么她就是我至今都没有能逃得出来的劫网。
今年的寒冬冰冷了天地,却冻结不了我对她无怨无悔的爱念。
--而我会一直爱你,无论生,或者死
那年夏天,有一个下午,在抽屉里,偶然发现语文课本里夹着些什么,于是打开来,不禁心跳加速,脸颊发红,那分明是一封热辣辣的情书。谁在开我的玩笑?读着信笺上那火辣辣的深情告白,我额头冒汗的同时还不停冒起了鸡皮疙瘩。怎么办?看着四下无人,我赶忙把它折好藏在怀里。两天过去,内心依旧狂跳不止,才终于知道,一封情书的威力原来是如此之大。
不幸的是,可怜的我,终被父母发现了那封情书,于是一知百知,连老师都知道了,于是她发动大伙开始帮我寻觅真凶,这下可惨了,一封该死的臭情书,把向来文静清纯的我的形象就这么给砸了,我恨不能马上揪出那个家伙狠狠揍他一顿!
接下来,“侦察”活动开始了,核字迹……更有甚者帮捆了几个男生到我面前严刑逼供。那段日子,搞得我总希望变成一只老鼠,真想随便找个洞,一头钻进去不再出来就好。
一场寻找“真凶”的风波,终于在不了了之的情况下平静下来,老爸老妈疲累了,好姐妹们开始沮丧了,个个都在臭骂那 “罪魁祸首”是个懦夫,做得出来但却没胆量承认,还名以之“缩头乌龟王八蛋”……
那年的夏天过得似乎特别漫长,男主角始终没有露脸,怕是被那场哄哄扬扬的阵势给吓怕了吧。而我也庆幸没有把凶手捕获,因为我又得以继续地投入到我的学习中去,一直到毕业的那天。
--男藤井树爱上女藤井树
(责任编辑 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