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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全面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市招委将根据考生成绩统计,划定并公布各科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各科总分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以及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处理招生中的遗留问题。市招办在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提供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制止与招生政策不符合的行为。同时,各招生学校要发挥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自我监督。
招生院校自行选择合适的地点,通过网络下载或上传考生电子档案,准确、高效地完成录取工作。录取的全部过程将由计算机记录并存储,可以对考生的电子档案进行检索或查询,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招生理念。
(一)2005录取前准备和录取实施
1、录取工作由重庆市招委统一组织进行。录取原则、录取办法及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均由市招委确定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分数线的划定以各类招生计划数、有效生源数和录取比例为主要依据,并充分考虑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基本要求。其中,高中起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高中起点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高中起点艺术类考生的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
2、录取时间为:11月22日~12月2日。其中本科层次于11月22~25日录取,专科层次的录取时间为11月26日~12月2日。
(二)照顾录取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市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市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户口在贫困区县的库区移民考生、户口在黔江、彭水、石柱、酉阳、秀山、巫溪、城口县的考生,且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可在其各科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贫困区县考生、散居少数民族考生、非贫困区县的库区移民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82年12月31日前出生)。
6、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及复印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由当地区县团委出具证明)。
符合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政策加分,照顾分数不得累加。
(三)降分录取
1、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类艰苦专业,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院校完不成同层次招生计划时,可对填报艰苦专业志愿的考生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2、招生学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或开班不足时,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录取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以上两项降分不得累加。
3.高起专的公安类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专业和监狱(狱政)管理专业、劳教(劳改)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四)录取数据及录取名册
市招办、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要准确核对和妥善保管招生录取阶段的所有数据及相关文件资料。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提出,报市招办审核。录取结束后,市招办要向教育部报送录取新生数据,并向招生院校提供2007年录取新生名册及录取新生数据。招生院校必须按市招办提供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重庆招考网”(http://www.cqzk.com.cn)免费查询录取信息。
(五)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重庆市招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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