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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
收费标准:
1、 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
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其中空中乘务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软件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
2、学生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50元。
3、上述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
奖励资助:
(一)奖学金
1、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录取到我院就读的高分考生。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者,给予3600元的奖励,超本一批分数线30分以上(含30分)者,给予8000元的奖励。获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或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奖励8000元,集体项目减半;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者,奖励3600元;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正式文艺比赛(限声乐、器乐、舞蹈三项),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个人前三名者,奖励3600元。如果同时符合所列条件者,只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2、优秀奖学金:受奖面在35%左右,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为一、二、三等。
3、单项奖及社会、企业、个人捐赠的各类奖学金。
(二)贷、助学金
1、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信用)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在校期间由市财政贴息100%,毕业后则由学生个人承担100%的贷款利息。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只需按具体要求就可向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每生贷款额不超过6000元。
2、设立学生助学金,补助生活困难的学生。
3、设立特困生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4、设立勤工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责任编辑 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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