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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课本费等费用,我校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奖励资助:
学校设立各类学生奖学金,奖学金分为入学奖学金、优秀生奖学金、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余景陀、孙清美奖学金”、“莆田电信奖学金”、“莆田移动奖学金”、“莆田联通奖学金”等类别。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不使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困难学生依其表现除可享受奖学金外,还可以通过勤工助学、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争取社会资助等多种途径满足学习、生活需要。
(责任编辑 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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