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首页 | 高校招生 | 中小学招生 | 研究生招生 | 成考招生 | 培训招生 | 职校招生
 
您的位置:> 正文
同济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简章
  2007年12月25日 作者: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同济大学关于选拔2008年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的通知

 

(外省市)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等学校选拔人才自主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同济大学2008年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行自主选拔政策,以选拔具有培养潜能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促进创新人才培养。

 

一、选拔范围

 

    同济大学2008外省市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范围:辽宁、江苏、浙江、江西、四川、重庆、安徽、湖南、山东、福建等省的省级重点中学。

 

二、选拔要求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平时学习成绩优异,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综合成绩名列前茅者;

 

    2、在省级数、理、化、计算机等竞赛中的获奖者;

 

    3、在其他方面(如科技创新)有突出特长和潜能者。

 

三、申报方法

 

    1、同济大学各招生工作组根据各地各中学办学及上一届毕业生考入同济大学情况将选拔名额分配到各中学。

 

    2、各有关中学通知学生申请,并在学生申请基础上,按照同济大学要求向与各省(市)招生工作相应的同济大学招生工作组推荐参加选拔的学生对象。

 

    3、被推荐的学生需填写《同济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推荐表》,推荐表上贴一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并另附一张相同照片,寄至推荐表中指定地址。截止日期:20071228(以收到邮戳为准)。

 

四、选拔方法

 

    同济大学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认定。具体方法如下:

 

    1、同济大学招生工作组初审确定有资格参加文化测试的候选人名单;

 

    2、同济大学在选拔范围中的各省(市)设点进行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科目的文化测试;

 

    3、同济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材料及文化测试结果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08112,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五、相关政策

 

    1、自主招生对象政策

 

    被确定为自主招生对象的学生,在重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高考成绩达到同济大学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且达到省重点线以上即可被同济大学录取。同时,在高考成绩基础上加20分参加专业排序录取。

 

    2、优秀考生政策

 

    被确定为优秀考生的学生,同济大学将分别给与加10分、5分的优惠录取政策。优秀考生在重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其高考成绩达到同济大学在当地录取投档范围,即给予相应的加分后参加学校排序录取和专业排序录取。

 

六、社会监督

 

  同济大学确定的自主招生对象名单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国家统一招生录取之前送教育部、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传真:021-65980174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同济大学关于选拔2008年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的通知

                       (上海市)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等学校选拔人才自主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同济大学2008年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行自主选拔政策,以选拔具有培养潜能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促进创新人才培养。

 

一、参加选拔对象及方式

 

    同济大学在上海地区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选拔范围为上海市2008年应届市、区重点中学优秀高中毕业生(借读生除外)。

 

    参加选拔的对象由学生本人申请、中学校长推荐。选拔名额由同济大学根据各中学2007年考入同济大学的学生情况给到各中学。

 

二、文化测试科目及时间

 

    理科考生测试科目:数学、英语、物理或化学

 

    文科考生测试科目:数学、英语、语文

 

    各科目测试时间90分钟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1月12日(各科目测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地点: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四平路1239号)

 

四、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相关政策

 

    同济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文化测试成绩及在中学期间的综合情况选拔确定自主招生对象和优秀考生

 

    1、自主招生对象政策

 

    被确定为同济大学自主招生对象的考生,在重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重点本科录取资格分数线即可被同济大学录取,同时,在高考成绩基础上加30分参加专业排序录取。

 

    被确定的自主招生对象名单,将在国家统一招生录取之前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在网上予以公示,同时要求各有关中学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优秀考生政策

 

    被确定为同济大学的优秀考生,高考时同济大学将分别给予加20分、10分、5分不等的优惠录取政策。优秀考生在重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高考成绩达到同济大学在上海市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投档范围即给予加分参加学校排序录取。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65982643、65983643

  传真:65980174

  地址:四平路1239号

  邮编:200092

 

(责任编辑 江翠红)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假期科技馆中学知识
假期科技馆中学知识(图)
欢天喜地迎接奥运年(组图)
欢天喜地迎接奥运年(组图)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山西省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覆盖所有高等中...
·十七大代表刘川生:做好师范教育的“排...
  相关文章
  ·上海16自主招生院校08年招退役士兵120名
·上海16所自主招生院校今年招收退役士兵120名
·高校自主招生:面对面,寻找最优秀的学生
·上海交大自主招生面试新变化 抵制应试化倾向
·上海交大自主招生面试 1200考生中预录500人
·山东艺术院校自主专业考试 2月18-3月3日举行
·复旦自主招生今明举行 校方严格规定考场秩序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特别推荐
  ·备战2008年“空军招飞”
·电气信息类专业包括哪些...
·[关注]2008年全国高考平...
·《招生考试E周刊》第三期
·《招生考试E周刊》第二期
·如何区分艺术特长生/艺术...
·解读“空军、名航飞行员...
·2008年高招政策新亮点
·博古通今 品位风流——中...
·携笔从戎奔前程——军校...
·2008年港校内地研招专题
  报考参考
  ·备战2008年“空军招飞”
·电气信息类专业包括哪些...
·[关注]2008年全国高考平...
·北京08年接收非本地生源...
·高校管理类热门专业盘点
·如何区分艺术特长生/艺术...
·解读“空军、名航飞行员...
·2008年高招政策新亮点
·[过来人谈填志愿]分析高...
·博古通今 品位风流——中...
·携笔从戎奔前程——军校...
  招生信息
  ·河南:10类高考生07专业合...
·五高校公布2007年在京招...
·四川美术学院:五万名考...
·走进中南大学
·湖南商学院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郑州科技职业学院
·2006年河南大学招生
·河南工业大学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