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首页 | 高校招生 | 中小学招生 | 研究生招生 | 成考招生 | 培训招生 | 职校招生
 
您的位置:> 正文
空军招飞预选初检须知
  2007年10月31日 作者: 来源:新浪网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1.受检考生应在开检前半小时到达检测站,由校医或带队老师办理体检手续。

  2.考生进站后,要遵守纪律,保持肃静,听从指挥。讲卫生、讲文明、讲礼貌,保持良好的秩序。

  3.检测中,考生要与检测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如实回答问题,准确地做好各种检查动作,按要求留好各种化验标本。

  4.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冒名顶替、徇私舞弊;不得无故中途停止检查;不得翻看、涂改、撕毁检查记录,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5.非受检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检查室。

  6.要保护好视力。防止感冒、外伤;严禁喝酒、在外乱吃东西和留宿,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7.爱护公共财物,不要乱动体检器械和各种设备。

  8.体检合格的考生要按照空军发给的《体检合格考生自我保健须知》,做好保护工作。

 

  原载 空军招飞局

(责任编辑 江翠红)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十七大牵动我们的心
十七大牵动我们的心
十七大举行首场记者招待会
十七大举行首场记者招待会
·十七大代表刘川生:做好师范教育的“排...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留学98%回...
·路钢代表认为:“学有所教”将会止住许...
·安徽高校辅导员:优先定级定职 职称单独...
·美国ETS澄清:中国大陆GRE考题目前不会改...
·黑龙江:16所民办普通高校已全部建立党...
·高校十七大代表:中国教育正站在新的历...
  相关文章
  ·空军招飞体格检查项目及其注意事项
·空军招飞预选初检体检项目及顺序
·考生必读:报考空军飞行员12大热点问题答疑
·空军招收飞行员六大程序详解
·各地空军招飞局通讯录
·空军2008年招飞初检日程安排
·2008年四川空军招飞考生11月15日起预选初检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特别推荐
  ·六类考生可被保送上大学
·2008年法硕报考指南
·2008"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
·2007年各地区成人高考成...
·教育部公布被查处的五个...
·2007年全国成人高考13-14...
·教育部08年起调整研究生...
·教育部发研招工作通知 08...
·教育部公布2007年“红”...
·2008同等学历考研报考指...
·政策解读:同等学力考研...
  报考参考
  ·【研招报考】考研新鲜专...
·法律硕士:最纯粹的跨专...
·六类考生可被保送上大学
·2008年法硕报考指南
·2008"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
·教育部公布2007年“红”...
·2008年MBA招生院校增加 ...
·2008同等学历考研报考指...
·【本网独家制作】2008年...
·政策解读:同等学力考研...
·2008推荐免试研究生读研...
  招生信息
  ·河南:10类高考生07专业合...
·五高校公布2007年在京招...
·四川美术学院:五万名考...
·走进中南大学
·湖南商学院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郑州科技职业学院
·2006年河南大学招生
·河南工业大学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