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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考生首试平行志愿 估分填报6月15日开始
  2008年06月12日 作者:徐晓敬 徐丹伟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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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

  试点平行志愿的背后

  其实,“平行志愿”并不是一个新概念。2003年,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就开始在全省实行“多个并列志愿”和“多次征求志愿”的办法,尊重和满足考生的自主选择权。随后,江苏、浙江分别在2005年和2007年开始采取“平行志愿”的做法。

  2008年初,教育部发布《2008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推广和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分段公开征集志愿等录取方式,进一步提高考生和高校满意度”。

  教育部相关人士表示,“由于各省份具体情况不同,是否实行平行志愿由各省份自主决定”。

  4月24日,省招考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方式进行的重大调整,即在第一批本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试点。

  在招考部门看来,招考志愿规则变化 “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考生填报志愿的实现率,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减少高分考生落榜现象,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更好地体现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 平行志愿对考生有三点好处:一是实行平行志愿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考生填报志愿的实现率,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减少高分考生落榜现象,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二是减轻考生在志愿填报过程中的焦虑心态。平行志愿填报,可以将与自己实力对应的相同层次高校放在一起。志愿填报的风险减低、焦虑减轻、选择空间增大,因而考生高考的紧张情绪也会减轻一些。三是很大程度保护了高分考生。以前由于一分之差,可能导致高分考生从名校落到一般高校。而在平行志愿中,高分考生遭遇“滑铁卢”的可能性大大减小,只要定位准确、志愿搭配合理,高分考生可以更充分地选择理想的学校与专业。

  辽宁省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定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上,考生按高考分数(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根据考生填报的3个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即先按考生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投档,对于每个考生投档时,先检索A志愿院校投档情况,如符合A院校的投档条件,即投档至A院校,不再向B和C院校投档。A院校如额满,再检索B志愿院校投档情况,依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院校符合投档条件即向该院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的投档过程,投档后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检索、投档过程完全由计算机按照录取程序自动完成,过程中无任何人为因素操作。

  第一批本科A段平行志愿投档时,在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由于考生专业不服从调剂退出差额等原因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重新征求考生志愿,进行补充录取。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在第一批本科A类录取院校开始投档前投档录取。

  一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如果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辽宁省招考办将在一批本科A段院校录取结束后,立即将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在一批本科补报分数线上的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重新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征求志愿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征求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填报征求志愿视为自动放弃。一批A段录取本科院校征求志愿设3个平行第一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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