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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04日 |
作者: |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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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海南省考试局局长郑万发
记者:2008年海南省的录取工作什么时间开始?各批院校什么时间录取?
郑局长:2008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7月10日至8月15日间进行。各批院校的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1.本科提前批:军事、公安、武警和司法类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含陕西师范大学的体育教育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以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飞行技术专业;招收国防生的院校;招收轮机工程和航海技术专业的本科学校;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学校;需要进行面试的军事、公安、武警、司法类专科学校。
录取时间:7月10日至11日。
2.本科第一批:进入“211工程”的高校、教育部直属学校、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学校和经海南省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学校。本批分A、B两段录取,所有参加本批录取的学校可以根据生源情况,分别参加两段或其中一段的录取。A段生源充足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参加B段的录取;A段生源不充足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在A段没有生源的学校需参加B段的录取。
录取时间:A段7月13日至14日,B段7月19日至22日。
3.本科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含属本批录取的体育类本科院校或招收体育类专业的一般本科院校)。
录取时间:7月27日至7月30日。
4.本科第三批:独立学院、民办本科学校的本科专业。
录取时间:8月3日至5日。
5.高职(专科)批:本科学校的专科专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学校,以及专科层次的体育、艺术院校(含招收体育、艺术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
录取时间:8月11日至15日。
记者:2008年海南省各批次的录取分数线什么时间划定?
郑局长:2008年海南省各批次(段)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在当批次(段)考生填报志愿前或后划定。其中,本科提前批和需要进行面试的军事、公安、司法类专科学校、本科第一批A段、本科第一批B段以及本科第二批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当批志愿前划定;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批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当批志愿后划定。
记者:2008年各批次的志愿如何设置?
郑局长:本科第一批A段设3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本科第一批B段设5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本科第一批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批均设6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各批次的每所学校志愿内均设6个有先后顺序的专业志愿。
记者:高校的录取原则是什么?海南省对高校的录取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和说明?
郑局长: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原则是:“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考生德体状况大体相同的情况下,一般以考生的录取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海南省对高校的录取有如下几方面的要求和说明:
1.对于同一轮次调档的考生,学校应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按考生的录取成绩(录取成绩由高考成绩、基础会考成绩的10%和政策照顾分数三部分组成)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考生的志愿顺序相同时,应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并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要求。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学校不应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2.学校在录取时应遵守本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学校的录取规则应符合教育部2008年的招生政策规定。
3.对于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录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4.对报考体育、艺术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在其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学校可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体育、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和考生的文化(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5.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海南省2008年继续将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记入考生的电子档案,供各高校在录取时参考。普通高中往届生、“三校生”和在省外就读的考生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各学校在录取时不能仅因为这部分考生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而提出退档要求。
6.考生电子档案诚信记录中有违规记录的,是否录取由学校决定。
7.在录取过程中,当海南省的录取规定与学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则不一致时,学校可依据本校公布的录取规则作为录取的依据。
记者:高校和省级招生部门是怎样分工负责录取工作的?
郑局长: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和省级招生部门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各省级招生部门组织实施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记者:海南省的录取工作是怎样进行的?
郑局长:2008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是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进行远程异地录取的。中国电信网作为海南省远程异地录取的备用网络。录取场设在我们考试局的办公大楼内。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录取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录取领导小组由省教育厅、省考试局和省纪检监察、纠风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录取领导小组下设信息与网络管理组、录取审查组、计划审核组、纪检监督组、后勤秘书组、保卫组、信访组和网络安全组等工作小组。各高校的录取按如下程序进行:
第一,在各批次录取时,信息与网络管理组根据各学校在海南省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录取成绩和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顺序,按照规定的比例或学校申请的比例(学校申请的比例应在招生计划数的100%至120%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向高校投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
第二,各高校下载我们考试局投档的信息,进行网上阅档。
第三,高校阅档后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考生名单,并将预录取和预退档的信息上载给录审员。
第四,录审员审查高校上载的预录取和预退档信息,经审查认为学校提交的拟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合理就批准退档,将拟录取名单在录取系统“提交”给我们分管录审工作的领导审批。
第五,领导审核录审员提交的院校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的,“录取结束”。
第六,高校按照我们批准录取的考生名单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七,我们将新生录取名单打印盖章后寄发给录取学校。
这里还需有几点说明:
一是如果录审员在审查高校上载的拟退档信息时,认为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或理由不充分的,要在网上与高校交互协商,经协商高校仍然坚持退档的,录审员向高校发“复议书”,再次提请高校慎重考虑考生的退档问题,这时如果高校还坚持退档意见,录审员在收到高校“复议回复书”后,给予办理退档手续,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处理。
二是如果高校第一志愿未能录取满额,则按不同志愿志愿优先,相同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缺一补一的办法,在同一时间段内分别给高校调第二及后续志愿的考生档案,直至高校录取满额为止。
三是对于经过两次投档还没有完成计划的高校,我们考试局通过组织考生补报志愿后给高校补充调档。
四是如果经补报志愿高校还没有完成招生任务,我们考试局将采取分段降分调档的办法给高校再次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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