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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艺术考生选培训学校要看清“办学证”
  2006年12月08日 作者:赵静 来源:中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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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济南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宪辰做客“政务在线”时特别提醒艺术类考生,选择艺考培训机构一定要审看学校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看清许可证上的审批机关公章。

  李宪辰还提醒艺考生,组织艺术培训并面向社会招生者必须在办学场地、管理力量、师资力量、举办者资格等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比如在场地方面,我市就规定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寄宿培训学校不得少于1200平方米。这些软、硬件设施也是考生判断培训学校是否正规的一项内容。

  此外,济南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86059549,请广大市民一起监督艺考培训市场。

  原载《济南时报》转自舜网

(责任编辑 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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