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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在前面】2008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已全部公布,34所自定分数线高校研招复试工作已陆续进行。比照个人成绩,2008年的考研学子何去何从现终能作出决定。上线的考生,更应埋头挺胸为下一步复试作好准备;没上线的考生,也不用灰心丧气。前进的路不只一条,自己还年轻,前面还有许许多多的机会和好政策在等着你。

研招分数线分区变化大 七省从一区调二区

  从2008年起,教育部将对初试分数线分区适当调整。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一区](11省/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
  [二区](10省/市):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
  [三区](10省/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与去年相比,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七省从一区调整到二区。>>[详细]

  目前在三区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如报考地处一、二区的招生单位,按三区分数线予以照顾,目前在二区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不享受二区分数线的照顾政策。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详细]

与07年相比,近半学科分数线降低

2008年研招复试国家控制最低分数线
箭头表示与07年研招复试分数线对比变化,红色为升蓝色为降
学科门类(专业) A类考生* B类考生* C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哲学[01] 295 41 62 285 37 56 280 35 53
经济学[02] 335 54 81 325 50 75 320 48 72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专业[030180]) 330 53 80 320 49 74 315 47 71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0403]) 310 49 147 300 45 135 295 43 129
文学[05](不含艺术学[0504]) 350 57 86 340 53 80 335 51 77
历史学[06] 280 39 117 270 35 105 265 33 99
理学[07] 300 47 71 290 43 65 285 41 62
工学[08](不含照顾专业) 300 44 66 290 40 60 285 38 57
农学[09] 275 39 59 265 35 53 260 33 50
医学[10](不含中医学[1005]) 295 44 132 285 40 120 280 38 114
军事学[11] 300 49 74 290 45 68 285 43 65
管理学[12](不含MBA专业[120280]) 330 54 81 320 50 75 315 48 72
体育学[0403] 295 42 126 285 38 114 280 36 108
艺术学[0504] 320 45 68 310 41 62 305 39 59
中医学[1005] 275 39 117 265 35 105 260 33 99
法律硕士[030180] 340 54 81 330 50 75 325 48 72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175 54 108 165 49 98 155 44 88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285 39 59 275 35 53 270 33 50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260 33 50 260 33 50 260 33 50

  08年研招国家分数线确定 近半数学科总分降低

  教育部发布了今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全面启动复试和录取工作。和去年的复试最低分数线相比,近半数学科门类总分有所降低。

  A类的总分线在10分的范围之内浮动,降低10分的学科门类有哲学、历史学、农学、体育学、中医学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降低5分的门类学科有法学、理学和艺术学。提高5分的门类学科有教育学和照顾专业,提高10分的是经济学、工学和工商管理硕士。此外,文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和法律硕士分数与去年持平。>>[详细]

  34所自定分数线高校2008年研招复试分数线(汇总)

北京大学 医学部

清华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同济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南开大学

山东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浙江大学

复旦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中山大学

东北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吉林大学

天津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武汉大学

湖南大学

重庆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厦门大学

中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四川大学

兰州大学

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及早做好准备

  08年研招复试4月全面启动 5月上旬前全部结束

  【复试】2008年全国高校研招复试最低分数线已全部确定,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全面启动复试和录取工作。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按规定研招复试在2008年5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详细]

  【调剂】为使考生有更多的录取机会,4月5日至5月15日,教育部将继续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有调剂愿望的上线考生应及时上网了解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相关申请和确认工作。部分成绩不错但没有通过报考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近期要及时关注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信息,争取能够顺利调剂录取。>>[详细]

  考研支招:研招复试需要了解政策及早准备

  1、了解招生单位的复试政策

  研究生复试的权重比例,是广大考生关心的。各招生单位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自主划线的34所高校可自行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复试具有否决权,复试不及格的学生将不能被录取。 >>[详细]

  2、资格审查是复试的必要环节

  按照规定,各高校在组织复试时,都要根据复试名单复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仔细检查考生的《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并与学校打印的《报考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进行核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因而考生在准备复试时,要根据教育部和各高校的要求,备齐资格审查的材料。 >>[详细]

  3、复试内容各高校有所侧重

  复试的内容和形式,是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决定的。2008年自主划线的34所高校复试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有的高校还设有实践能力考核、心理素质考核等环节。高校按照“满足需要,确保质量,突出特色,鼓励创新”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录取标准。>>[详细]

 
【考生须知】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C类考生:①报考地处三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②目前在三区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历年分数线

·2008研招复试国家最低分数线
·2007研招复试国家最低分数线
·2006研招复试国家最低分数线
·2005研招复试国家最低分数线
·2004研招复试国家最低分数线
·2003研招复试国家最低分数线
·2002研招复试国家最低分数线
·2001研招复试国家最低分数线
·2000研招复试国家最低分数线
·1999研招复试国家最低分数线
·1996-1998研招复试国家分数线

调剂和录取

【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可以申请调剂。调剂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08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4月5-5月15日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调剂复试工作程序:
  1、招生单位应及时发布生源余缺信息;
  2、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
  3、招生单位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复试;
  4、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试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
  
5、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向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核,确定是否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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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硕士生招生录取规则】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为委托培养或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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