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然后按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改变过去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具体地说,按照平行志愿录取时,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等几个平行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则被录取,如果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B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被符合条件的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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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有一些省市实行不同形式的平行志愿。大致可以分成三类:完全平行志愿,混合模式,批次中的批次。
1.完全平行志愿是一种比较彻底的平行志愿。
目前实施的省有江苏省,浙江省以及08年即将实行的上海市。其特点是每个批次都有平行志愿,而且每个批次中的每个志愿都是平行志愿。对于每个批次,其最主要特点是第一个志愿是平行志愿。
2.混合模式是一种不彻底的平行志愿。
目前实施的省有安徽省、天津市以及辽宁省。混合模式的特点是部分批次中有平行志愿,有平行志愿的批次中的第一志愿不是平行志愿。
3.“批次中的批次”称为平行志愿,有些勉强。
目前实施的省市有河北省、天津市以及辽宁省。在这种模式中,同批次中的学校又被分为A,B两个批次。该模式相对比较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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