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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
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简称JM)是以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和复合型专门人才为目标的法律类专业硕士学位。199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1996年开始正式招生。经过10年的发展,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已经正式成为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正式实施的法学教育制度之一。截止到2007年,经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核、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先后分7批共设立了80个招生培养单位。……>>>详细
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
我国高层次法律研究生包括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与法学硕士学位处在同一层次上,各有侧重。前者是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后者是学术型、专业型高级法律人才。
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分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主要培养面向法律教学、科研和实务部门的专门人才。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招收非法律专业本科生(含同等学力者),不再划分具体专业,其知识结构是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的通用人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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