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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完善辅导员队伍培养机制。要以教育部举办的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示范培训为龙头,以辅导员培训基地和研修基地举办的培训为重点,以各高校举办的系统培训为主体,逐步构建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坚持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以教育部制定的《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为依据,尽快制定相应的培养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辅导员参加岗前和在岗培训,不断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教育部将实施高校辅导员继续攻读学位计划,选拔优秀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和博士学位,实现骨干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专职辅导员在职攻读学位和国内外业务进修,应纳入学校教师培训计划,享受学校有关鼓励政策。
四要完善辅导员队伍发展机制。要为辅导员的发展搭建平台,让更多优秀人才在这个岗位上有所作为,真正做到事业留人、政策留人、待遇留人。要鼓励一部分专职辅导员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门人才。要把专职辅导员队伍作为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选拔高校党政领导干部,要重视辅导员的经历。对有愿望有条件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辅导员,要积极向这些工作岗位输送。要畅通辅导员在校内外之间的流动渠道,既可以吸收一部分符合条件的优秀社会人员到高校从事辅导员工作,也要积极向社会其他岗位推荐、输送辅导员。总之,要通过政策设计、制度设计和机制设计,搭建辅导员队伍发展的“立交桥”,形成促进辅导员队伍成长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四、切实加强对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
要切实加强对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当前,有的地方和高校对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仍然重视不够,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还没有把辅导员队伍建设真正摆到应有的位置,没有真正抓好落实。
第一,狠抓认识到位。
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辅导员队伍,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把各方面的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强大合力。教育部将把辅导员队伍建设状况作为衡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高校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督促检查辅导员队伍建设各项政策的落实。要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评估标准,在本科教学评估指标体系中明确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学生工作的有关内容,体现政策导向。各地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宏观指导和力量投入,及时研究解决涉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际问题。
第二,狠抓组织落实。
各级各类学校都必须配足配好辅导员队伍,这是一个基本要求。各地教育工作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辅导员队伍、支持辅导员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各高校要加强规划和研究,建立高校党政“一把手”领导责任制。党委要明确专人分管学生辅导员队伍,定期召开党政专题会议分析、研究、部署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要制订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在选聘、管理、培养和发展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为辅导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政策环境和生活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狠抓制度落实。
各地各高校要落实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管理体制和机制。通过狠抓制度落实,把选聘和管理、培养、发展的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有机地实现对辅导员队伍的严格要求和严格管理,促进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促进辅导员工作的高效、创新,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
第四,狠抓政策落实。
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更重要的是,各地各高校要狠抓落实,落实各项重要政策。当前,最重要的是辅导员思想政治建设、学习提高、待遇、职称职务、发展前途等政策。各高校要将辅导员的岗位津贴等纳入学校内部分配体系统筹考虑,确保辅导员的实际收入与本校相同职级专任教师的平均收入水平相当。要把辅导员的培养纳入高校教师学位提升计划,并支持优秀辅导员骨干到国际、国内有关高校研修。要创造条件鼓励和要求辅导员讲授形势政策、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心理健康等相关的必修和选修课程。设立专项科研基金,支持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开展科学研究。结合各校实际,尽快制定辅导员评聘各级教师职务的具体条件。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抓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完成好这项任务的关键的组织保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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