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报首页
首页 | 综合 | 基础教育 | 高等教育 | 职成教育 | 民族教育 |
 
 
您的位置: 首页 > 传媒频道 > 教育传媒 > 北京 > 教育部公报 > 综合> 正文
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在高校出版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09月24日 作者:李卫红 来源:教育部公报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三、加强领导,稳步推进,确保高校出版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当前,出版体制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任务已经确定,下一步就是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抓出成效。高校出版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我们有决心和各试点高校共同努力,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着重强调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校出版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出版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出版体制改革关系到出版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整个文化体制改革的大局,高校党政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务求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目前,高校出版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经纳入全国出版体制改革整体部署之中,部里专门成立了出版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宏观指导,社科司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社科司要对列入试点工作的出版单位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改革进展情况,会同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帮助试点单位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并适时召开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化。各试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学校要成立出版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主管出版社的校领导牵头组织,指导学校出版体制改革,争取和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妥善解决转制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2.加强学习,掌握政策。各高校要加强对有关文化体制改革重要文件的学习,组织出版单位认真学习中央14号文件、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对加快文化体制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努力把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以及社会主义出版事业的规律;通过学习,深入全面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有关政策,提高指导改革、推进改革的本领。

  3.抓紧制定本单位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是顺利推进出版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前提。教育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实施方案》和《若干意见》是各校进行改革的重要政策依据。各试点高校要根据这两个文件的要求,立足本校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制定方案时要注意两点:一是要符合中央14号文件精神以及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制定的《实施方案》和《若干意见》的要求。二是要充分考虑出版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请各试点高校将实施方案报我部,经教育部出版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与新闻出版总署出版发行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再进行实施。

  4.把握导向,稳妥推进。高校出版单位无论是事业体制还是企业体制,都是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都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要牢牢把握正确的出版导向。这是必须坚持的原则,在试点工作中尤其需要着重强调。试点单位在导向和政治上出现问题,就会干扰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大局,影响体制改革的进程。因此,各出版单位在转制工作中一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各试点高校要准确把握改革政策,对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重大改革措施要按规定报批。要注意将高校出版体制改革与学校的劳动、人事、分配等方面的改革相协调,与高校企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相一致,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试点高校对出版体制改革既要慎重稳妥,也要积极推进,我们不硬性规定各试点学校完成转制的统一时间表,但希望各校能自己确定一个时间表。

  5.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改革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更好更快地发展。要把深化出版体制改革与加快出版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改革使出版单位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富有效率的微观运行机制,提高出版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通过改革促进发展,不能因为改革而延误发展。各有关高校应将高校出版体制改革工作与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制定结合起来,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与此同时,我们要通过发展来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从而使改革和发展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6.积极争取、认真落实鼓励改革试点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转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转制工作中,教育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落实给予试点单位的各项优惠政策,为试点出版单位提供政策支持,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由于存在属地管理的情况,部里也会加强与相关省市主管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使进入试点并具备条件的出版单位都能享受到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

  同志们,高校出版体制改革试点是一项艰苦、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做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对于试点工作中涉及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需要我们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实践。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参与试点的学校及其出版单位承担了为我国高校出版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探索成功道路的重任,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希望同志们锐意进取,勇于实践,不负众望,不辱使命,确保高校出版单位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实现预期的目标。



1,2,3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直击高考首日(组图)
直击高考首日(组图)
为奥运加油(图)
为奥运加油(图)
·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闭幕仪式在浙...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决群众关...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相关文章
  ·李卫红看望教育部赴灾区干部:为人民多做实事
·李卫红看望教育部赴四川灾区工作干部
·李卫红:增强大学生思政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李卫红:要让大学生懂得为什么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要为党的理论创新作出贡献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要为党的理论创新作贡献
·李卫红副部长在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第三次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摘要)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教育部公报简介
    《教育部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以刊登并向社会公布教育部文件和领导讲话为主的政府部门公报(政报、文告)类期刊,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公开出版,新编国内统一刊号为: CN11─5148/D 。
  本刊的前身是原《教育部政报》。为适应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的需要,自 2004 年起本刊正式更名为《教育部公报》,不再延用《教育部政报》的刊名。本刊的办刊宗旨是宣传教育法规、政策,为推行教育部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服务。栏目设置与原《教育部政报》基本相同。
 
 
订阅办法
  免费赠阅,赠阅对象为全国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编辑部地址:北京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编辑部邮编: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