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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2006年限制招生(黄牌)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名单的通知
  2006年11月11日 作者: 来源:教育部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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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2006年限制招生(黄牌)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名单的通知


2006年4月18日


教发〔2006〕7号


    根据2005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中关于高等学校暂停招生(红牌)和限制招生(黄牌)的有关规定,经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2006年共有24所普通高等学校(其中本科院校2所)因基本办学条件达不到有关规定要求被确定为限制招生(黄牌)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发〔2003〕8号)和教发〔2004〕2号文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经审核确认,2006年共有13所独立学院因自有办学用地、自有教学行政用房面积以及基本办学条件达不到有关规定要求,被确定为限制招生(黄牌)单位。


    希望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高等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对2006年被确定为限制招生(黄牌)的有关学校,有关单位在年度招生计划安排上必须给予必要的限制,届时我部将组织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各地要千方百计加大投入,促进学校办学条件尽快达标,以确保高等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2006年限制招生(黄牌)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名单


    一、基本办学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共计24所)


1.普通本科院校2所:


辽宁科技学院  辽宁省
贵阳学院  贵州省


2.普通高职(专科)院校22所: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北京市
天津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市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天津市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省
山西体育职业学院  山西省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辽宁省
沈阳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省
七台河职业学院  黑龙江省
伊春职业学院  黑龙江省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福建省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  江西省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江西省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省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省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省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云南省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省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青海省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青海省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青海省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二、自有土地、教学行政用房或基本办学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独立学院(共计13所)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北京市
石家庄铁道学院四方学院  河北省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山西省
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  辽宁省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  辽宁省
沈阳医学院何氏视觉科学学院  辽宁省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辽宁省
华侨大学福建音乐学院  福建省
广西中医学院塞恩斯新医药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陕西省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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