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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断深化和提高对教育督导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新中国的教育督导制度是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建立的。1977年9月,邓小平同志在《教育战线的拨乱反正问题》的谈话中,就提出了建立督导机构和制度的重大构想。他强调指出:“要健全教育部的机构。要找一批40岁左右的人,天天到学校里跑。搞40个人,至少搞20个人专门下去跑……,监督计划、政策的执行,然后回来报告。这样才能使情况反映得快,问题解决得快。”从此,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开始得到恢复和发展。
改革开放近30年来,通过不懈地努力和辛勤工作,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体系。主要表现在:一是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二是坚持了为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服务的宗旨。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全面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走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教育督导新路子。实行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对政府和学校的教育工作既进行全面、系统的常规监督和指导,又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入的专门检查,使教育督导为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的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四是基本形成了中央、省、市、县四级教育督导网络。在中央,成立了国家教育督导团;在地方,各省(区、市)建立了省级教育督导机构,绝大部分地(市、盟)和县(市、区)也成立了教育督导机构。全国大多数省(区、市)还先后制定颁发了《教育督导条例》或《教育督导规定》。五是初步建立了一支专兼结合的督导队伍。各级教育督导工作者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开展了一系列督导检查和调研,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具有现代意义的教育督导制度发端于西方国家,在我国则始于清朝末年。它的发展和演变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一般地说,现代教育督导制度的建立从实施义务教育开始,随着教育的不断改革和发展逐步完善。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督导制度的国家,至今已有200年的历史,从1852年起,教育总督学的任免由教育部长提名,共和国总统颁发任免令。英国从1839年开始设立女皇督导团,国家督学由女王任命,到今天已经经历了160多年的发展历史。在美国,州是教育管理的主体,州教育厅是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厅长也称学监或州总督学,具有教育督导职责。1872年,日本的文部省设立督导局,各地设学区督学,负责督促就学、维持学校秩序和监督学校经费收支等等。我国1906年开始设视学官,专门巡视京外学务。
总结我国和其他国家的教育督导发展历史,可以发现教育督导有如下的共同特点:一是教育督导是国家的行政行为。其主要职能是对教育工作进行行政监督和评估指导,既具有对教育行政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也具有对学校教育教学进行评估指导的功能。二是教育督导是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督导作为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已成为国际上普遍认可的教育管理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环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教育督导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机构设置相对独立,以确保督导机构能够独立行使教育监督职责;督导工作相对独立,以确保督导结果的客观和公正、公开。四是高度重视督导队伍建设。督学的专业性强,人员选拔和聘任要求严格,各国普遍重视督导人员的培训和专业水平的提高。五是有比较完善的教育督导法规制度。“具有法的规定性”是教育督导的主要特点,各个国家都非常重视教育督导的立法工作,确保督导制度从建立到完善都有法可依,为督导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教育督导制度是现代教育制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各国普遍认可的有效的教育监督制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教育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实践证明,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只有决策和执行是不够的,对决策和执行情况必须严格监督,对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必须科学评估。对于我国教育事业来说,对于新时期新阶段的历史任务来说,教育督导尤其显得重要。要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我们需要督导。要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需要高水平的督导。我们可以看到,哪个地方的教育督导工作开展得好,哪个地方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就会得到有力的促进和保障,哪个地方的人民群众就比较满意。
新形势下,我们要进一步深刻认识教育督导肩负的责任和使命。
一是教育督导的监督保障责任更加重大。随着教育改革与发展任务的日趋繁重,要确保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各级政府履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进一步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要扭转临时性、政策性监督多,制度性、法制化监督少的状况,进一步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都迫切需要实施强有力的制度性监督。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强调了各级政府要充分履行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并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个4%不是仅仅中央财政就能解决。教育的财政投入主要还是靠地方,各地这几年教育投入增加不少,但是按照三个增长的要求,不少地方都没有做到,教育经费增长和财政增长比,远远不是三个增长,而是低于财政增长。要到达4%,我们的任务还非常艰巨。今年春季开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但是,原来的教育经费相当一部分是靠收费解决的。因此,免除学杂费后很多问题就出来了,老师的待遇也会受到一些影响,特别是今年开始全面实施公务员法,公务员的收入长上去了,怎么保证教师工资收入能够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收入?中央要求今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不准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怎么保证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我们觉得教育监督保障的责任更加重大。
二是完善督导评估制度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迫切需要。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方针,为提高民族素质和综合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以适应创新型社会对人才的基本需求,必须解决教育工作中困惑我们的老大难问题,这些都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专业化的学校教学监督指导体系和科学评价体系,以更好地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很多同志把过多的希望寄托在高考改革上面。高考改革必须要推进,而且已经并正在进行很多的探索和实验,但仅仅依靠高考改革就完全解决应试教育问题也是不可能的。韩国这二十年来一直在进行高考改革,现在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经达到90%了,但韩国的高考竞争仍然十分激烈,比我们有过之而无不及,可见应试教育问题不可能那么简单地解决。实施素质教育要把考试评价制度、社会用人制度作为改革的一个方面,但是要认真解决应试教育的问题,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加强督导。对学校评价的标准不是看升学率的高低,而要看是不是全面实施了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基本标准。要保证素质教育标准的实施就需要有一个很完善的督导评估制度。我们要把加强教育督导作为下一个阶段推进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的指挥棒、一个重要的突破口。
三是规范办学行为的任务越来越重。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办学自主权的进一步落实,给教育发展带来活力,同时也产生了偏离教育方针、违背教育规律办事等诸多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起与教育决策、执行相协调的教育监管体系,实际上就是要将一部分行政管理权力转移到教育督导上来。通过教育督导,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四是建立监控和沟通制度已是当务之急。我国教育线长、量大、面广,发展不平衡,特别是近年来改革力度大,发展速度快,热点问题不断出现,困难和矛盾错综复杂,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信息反馈灵敏、了解和掌握教育变化情况及时的监控体系,同时也迫切需要建立一个渠道畅通、反应迅速的信息网络,以便及时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我们现在常常由于缺乏很多基本数据,难以制定正确的政策指导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大量减少,有的县现在小学六个年级的学生人数还不如初中三个年级的学生人数多。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和计划生育新生人口的减少,城市的中小学生数也在下降,这都是新的情况,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但这些数据都搞不清楚,我们心中不是很有数。从这几个方面来说,我们都必须加强监测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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