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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周济、田淑兰同志在2006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2006年04月27日 作者:周济 田淑兰 来源:教育部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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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坚持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一要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收费审计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集中核算、统一支付、票款分离,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听证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二要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区、市)活动,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和推广一批依法办学、勤俭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正面典型。三要敦促地方政府落实责任,依法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严禁一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挤占、平调、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四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顶风违规违纪的乱收费案件,对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乱收费案件,要进行通报批评或在媒体上曝光。

  这次会议后,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更加明确了,关键在如何抓好落实。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要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行政领导要在主管工作中切实落实反腐倡廉的要求。要坚持三个机制:(一)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动摇。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层层落实责任制,把2006年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分解的各项任务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实到部门和人头。(二)要强化监督检查机制。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和行政要按照部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要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年末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的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总结推广教育部直属机关司局级干部年末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群众测评的做法。今年部党组在暑假将召开视频会,及时总结推广学习贯彻党章、促进先进性建设,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教、促进规范管理的好经验。(三)要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各级党委和行政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作用。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争做“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主动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当好参谋助手。各级党委和行政要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维护党章、监督执纪办案的职责,始终做他们的坚强后盾。

  同志们,让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珍惜难得的历史机遇,坚定信心,乘势而上,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细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更加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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