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报首页
首页 | 综合 | 基础教育 | 高等教育 | 职成教育 | 民族教育 |
 
 
您的位置: 首页 > 传媒频道 > 教育传媒 > 北京 > 教育部公报 > 综合> 正文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周济、田淑兰同志在2006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2006年04月27日 作者:周济 田淑兰 来源:教育部公报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要把2006年作为制度建设年,按照周济部长提出的“有的放矢、切实可行、阳光建制、改革创新”的要求,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工作。要与建立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相结合,纳入今年重要工作议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具体内容。教育部将对直属高校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各高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年底前要向教育部做出书面报告。

  (二)建立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不断深化纠风专项治理

  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依然是中央部署的2006年纠风工作内容之一。对此,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广大群众热切企盼,教育部门责任重大。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努力的方向。借此机会,简要回顾一下三年来治理工作的情况。自2003年中央纪委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列为全国纠风专项治理重点以来,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工作思路,一方面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逐步建立健全规范收费各项制度,另一方面努力推动政府加大投入,治理工作不断深入,成效日益显现。据七部委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的统计,从2003年到2005年,群众举报、清退违规收费、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数量逐年下降,2005年与2003年相比,群众举报减少了3915件(次),下降了58%;清退违规收费减少了3.86亿元,下降了60.41%;处理相关责任人减少了2173人,下降了38%。群众举报连年下降,说明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从今年起,治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节点,其标志一是国务院决定从今年春季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这项改革将从根本上为治理农村教育乱收费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义务教育法》修订已经国务院讨论通过,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办学体制将逐步规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推进。三是治理工作将更加注重治本,通过深化体制机制创新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规范教育内部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教育部门的公信力;更加注重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努力造就和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在今年工作中突出抓好五个“严格”:一是严格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的地方不出现乱收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惠及亿万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是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举国关注,事关重大,必须全力以赴把好事办好,不能有任何闪失。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新的经费保障机制后,明确了各级政府责任,经费不落实,应追究政府责任,不准向学生乱收费;经费到位后,除可代收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更不准出现乱收费问题。学校乱收费,则应追究校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陈至立国务委员在部署这项工作时指出:“总体算帐,这项改革将涉及上亿元的资金,是前所未有的巨额投入。管好用好这笔投入,既是重大机遇,也是新的挑战”。因此,必须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春季开学后,西部各省(区、市)要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向教育部反馈真实情况。其它地区,要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继续实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的中小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二是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今年起各地不得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清理规范,不准搞“一校两制”,不准以改制为名高收费。要积极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坚决地逐步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三是严格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行为。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力争逐年有所降低。今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数的30%,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准再提高。要把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择校收费不得用于教师个人福利。四是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继续巩固完善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政策,坚决制止与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继续保持高校收费政策的总体稳定,进一步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严格落实已经明确的收费政策和管理措施。五是严格限定中小学教材价格。今年,教育部将配合国家发改委和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全力推进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大力推行中小学教材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坚决把过高的教材价格降下来,切实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同时,坚决制止学校统一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的不规范行为。另外,还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收费听证等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切实管好用好教育收费。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和学校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大部分省(区、市)已在去年开始启动,但尚未形成社会氛围。今年要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力争有较大突破。上半年,七部委将召开专项治理现场交流会,宣传一批规范收费、规范管理的典型,深入推动教育行风建设,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06年,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规范化、制度化,开展综合治理,坚决防止招生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学术道德规范建设,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有效监督,认真纠正学术活动中的各种不端行为和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重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三)深入开展教育和监督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对照党章要求,认真找差距。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发展党内民主,严明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五个决不允许”,深化制约监督。积极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和青少年廉洁教育活动,把廉洁教育渗透于学校管理、教学科研、学生培养、后勤服务等各个方面,努力营造廉洁治校、廉洁治教、廉洁治学的和谐校园氛围。开展试点的十个省、市要在6月底前向教育部提交总结报告和建议。要充分发挥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围绕腐败易发多发部位和领域,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1,2,3,4,5,6,7,8,9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直击高考首日(组图)
直击高考首日(组图)
为奥运加油(图)
为奥运加油(图)
·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闭幕仪式在浙...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决群众关...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相关文章
  ·周济看望即将启程赴俄参加疗养的灾区学生代表
·周济看望赴俄疗养学生代表
·周济:30%的毕业生 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就业
·周济部长会见莫斯科大学校长
·周济会见新西兰教育部长
·周济会见新西兰教育部长
·周济: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教育部公报简介
    《教育部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以刊登并向社会公布教育部文件和领导讲话为主的政府部门公报(政报、文告)类期刊,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公开出版,新编国内统一刊号为: CN11─5148/D 。
  本刊的前身是原《教育部政报》。为适应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的需要,自 2004 年起本刊正式更名为《教育部公报》,不再延用《教育部政报》的刊名。本刊的办刊宗旨是宣传教育法规、政策,为推行教育部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服务。栏目设置与原《教育部政报》基本相同。
 
 
订阅办法
  免费赠阅,赠阅对象为全国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编辑部地址:北京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编辑部邮编: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