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周济、田淑兰同志在2006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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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4月27日 |
作者:周济 田淑兰 |
来源:教育部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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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今年重点抓好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继续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领导干部“六不准”的要求,认真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兼职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职取酬问题。上半年,教育部将对直属高校落实“六不准”情况进行检查,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高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见。要严肃党的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要根据中央纪委和教育部党组统一部署,针对本地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清理检查,发现领导干部有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发现严重违规问题,严肃处理。
(四)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重点查办学校基建工程建设、学生用品购销、教材出版、图书药品采购等工作中给予或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案件,查处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案件,查处招生、考试、收费中徇私舞弊、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
严肃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对腐败分子任何时候都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实行教育和惩戒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尊重和保障被调查人的权利,逐步推行办案公开审理试点工作。认真总结查办案件的经验教训,进一步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作用。深入推进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工作。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所在地方检察部门的联系配合,认真总结发案特点和规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逐步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机制。
三、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能力,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首要任务。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贴党委、行政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推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发挥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重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措施和本地区本单位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还要监督检查“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贯彻落实情况,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求真务实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以及“三重一大”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检查实践党的宗旨、维护群众利益的情况,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今年要特别重视加强对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等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要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的落实。继续探索对高校开展巡视工作,加强对高校领导班子及其负责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内部监察工作,深入开展高校招生、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等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加强从决策到执行各个环节的监督,进一步总结经验,提高水平,不断拓展执法监察工作领域。全面推进教育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认真受理党员的申诉、控告,切实保障党员各项权利。
(二)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责。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紧紧围绕《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纠风专项治理、查办案件、源头防治腐败等工作,及时向党委、行政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并进行督促检查。胡锦涛总书记要求我们坚持十六字方针,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抓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履行自身职责和发挥好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我们要不断提高组织协调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增强纪检监察部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通过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建立完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充分调动和依靠有关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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