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周济、田淑兰同志在2006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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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4月27日 |
作者:周济 田淑兰 |
来源:教育部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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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2005年,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共处理信访举报68979件(次),立案682l件,结案65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676人,挽回经济损失9121.8万元。受到处分的人员中,厅(局)级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155人,455人因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省(区、市)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高校办案工作的指导,依纪依法办案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案两报告”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教育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提出《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共同召开了研讨会,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序开展。
五是坚持改革与健全制度,源头治本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入,行政许可项目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落实。一些地方和高校集中清理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规范财务管理,取得一定成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干部竞争上岗和任前公示制度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基建(修缮)工程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图书、教材集中采购制度改革试点逐步推行。教育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形式进一步规范,促进了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加强了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六是深入开展执法监察,行政监察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实行了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了招生考试安全及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各地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普遍开展了对基建(修缮)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操作程序,推动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为学校节约了大量资金。一些地方和高校还围绕学校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廉政勤政,也取得较好成效。
2005年工作的实践表明,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也证明了只要我们高度重视,措施得力,真抓实干,反腐倡廉工作就一定能够取得实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和高校在基建工程和物资设备、教材、图书、教具采购等领域腐败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大案要案时有发生,有的案件给教育系统带来恶劣影响;一些地方和学校乱收费问题依然存在,纠风工作任务仍很艰巨,群众还不满意;一些地方和高校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视不够,制度和政策措施还不健全,工作落实还不到位;我们在队伍建设、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与教育快速发展形势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对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有效的对策和方法还不够多。我们切不可对工作的成效估计过高,更不可对存在的问题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大的努力,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持续深入地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006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6年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继续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构建和谐校园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人才健康成长服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防治腐败工作力度
坚持以改革统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用改革与制度创新的办法来解决深层次腐败问题,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也是衡量《实施纲要》是否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标准。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提出,在2007年前要建立完善48项制度,争取利用三年的时间建立起反腐倡廉制度的基本框架。去年教育部已经完成12项制度,今年将要建立健全的各项制度约20项,包括:《关于直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直属高校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规范部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公职人员非职务行为具体规定》、《直属高校公职人员公务行为具体规定》、《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关于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若干意见》、《仪器设备、医药等大宗物资采购监管办法》、《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内部监察工作的若干意见》等。
2006年是制度建设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高校要围绕规范决策行为、规范行政行为、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以及加强财务、基建、物资采购、校办企业的监管等方面,深入推进改革,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加大防治腐败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程序、滥用职权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建立行政审批监管制度;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落实,建立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前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和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不断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清理“小金库”和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手续费等问题,强化财务内部监控机制,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修缮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加大全程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图书、教材、教具采购改革,建立集中采购和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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